3月22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珠海基地新型ABC电池项目的生产需要,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富山爱旭拟与珠海迈科斯签署《设备采购合同》,向其采购光伏太阳能电池生产设备16台,合同总金额为8,608.00万元(含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同为珠海迈科斯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键词: 爱旭股份 珠海迈科斯 设备采购合同 关联交易 责任编辑:Rex_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