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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热点:迟延退房生口角恶意差评遭索赔


(相关资料图)

民宿在其经营过程中被恶意差评,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起来看看西安市碑林区法院是怎么处理的。

2022年9月29日,被告张某通过某平台在原告某民宿预定客房一间,并于当晚入住,约定退房时间为次日中午12点。第二天,被告未按时退房,原告于12点10分敲门提醒,被告于12点30分开门退房,期间双方发生口角,后不欢而散。被告因心生不满,遂在该平台给原告侮辱性恶意差评。

原告认为,该恶意差评损害了其商业信誉,造成了经营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录制道歉视频并赔偿5000元。被告辩称,差评系其一时冲动而为,已经全部删除,同意道歉,但不同意赔偿损失。法院经查,案涉差评发表后,系原告向平台申请,于三天后由平台删除。另查,原告的日均营业额为300元左右。后经法官多番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庭赔偿原告1000元,并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案件至此圆满结束。

法官说法,电商平台的用户评价是一种信用机制,是经过长期交易积累形成的,消费者在网购时已养成对用户评价数据的参考与依赖,用户评价实际上是一种舆论监督,恶意差评可能侵犯名誉权。在实践中,怎么界定恶意差评?法官认为,如果该差评存在侮辱、诽谤等侵权事实,并造成了商家社会评价、商业信誉降低,则构成侵犯名誉权,要承担侵权责任,严重的可能还会受到刑事处罚。对于商家而言,对真实的差评要予以尊重,一旦遭遇恶意差评,应及时保存证据。对消费者而言,要充分认识到网络评价机制不是随意发泄个人情绪的工具,应注意批评与侵权的界限,理性维权。

关键词: 恶意差评 商业信誉 在实践中

责任编辑:Rex_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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