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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农村供水饮水问题排查整改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8月23日,西安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党占奎带队赴蓝田县进行农村供水实地调研、督导检查。
记者了解到,为落实好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饮水问题排查整改工作要求,西安市水务局召开了农村饮水问题大排查动员部署会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水务局对全市已建成的所有农村供水工程和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重点排查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相关情况。结合区县实际,该局提出了《西安市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十条措施》,并率先启动在蓝田县、阎良区、鄠邑区成立农村供水公司化运行试点。
据介绍,蓝田县对排查情况非常重视,各乡镇农村供水排查迅速展开,截至23日,蓝田县农村供水排查整改工作已全面完成,排查整改汇总表正在制作中。
在实地督导检查后,检查组在蓝田召开了农村供水公司化运行座谈会,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就公司化改革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解答,并给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会议指出,成立农村供水公司是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的意见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时代发展趋势,蓝田要尽快编制工作方案,9月底前组建成立农村供水公司。
座谈会后,调研督导组一行对蓝田县淤地坝防汛排查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组先后对6座大型淤地坝和2座中型淤地坝的坝体、溢洪道、卧管的运行情况进行实地勘查,并对淤地坝“三个责任人”到位和履职情况进行了电话抽查。在查看淤地坝防汛预案编制审批、隐患排查以及防汛值班情况后,检查组指出,当前即将进入新一轮强降雨期,蓝田县水务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查监测,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汛情,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做好抢险物资储备、人员配备,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检查组要求,蓝田县要认真落实淤地坝“三个责任人”,上岗到位,认真履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防汛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每一座淤地坝都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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