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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兴平市公安局大阜派出所民警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隼。
大阜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高店村道路巡逻时,发现路边一只外形似 “老鹰”的鸟在路边挣扎,民警下车查看,通过观察发现这只“老鹰”由于翅膀受伤无法起飞,民警便将其带回所里,通过手机查阅到这只“老鹰”很有可能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隼”。
民警立即联系兴平市林业部门进行辨认,经过专业人员辨认确定,此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雀隼”。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对这只雀隼进行相应救治后待其伤势恢复后适时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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